學習資源網教師資源操作教學 飛番雲端資源操作教學

一、說明:
「臺南市學習資源網」所收納之資源,為具有明確創作動機並產出實體資源之形式,通常為本市教師自行創作,且經過個人或團體認定之作品。

二、資源來源建議:
1、教師個人創作之教學資源
2、教育局或學校甄選之優秀教學資源作品
3、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
4、各領域輔導團彙整之優秀作品
5、教育部或公務單位提供版權明確之教學資源
6、其他符合版權規範之教學資源

 

1、功能列右側點選「登入」。

2、以臺南市教職員認證系統帳號密碼登入

3、登入後,功能列下拉式選單點選「教師專區/資源列表」,即可進入個人資源列表,欲進行資源上傳,請點選「新增資源」。

4、點選「同意並開始上傳資源」。

5、詳填所有欄位(皆為必填):
資源名稱:填寫資源全名。
資源類型:務必正確選擇,「教案」泛指完整之教學檔案,包含教案、教材、學習單…等資源。「教材」泛指單一媒體、文件、圖片…等資源。「著作」泛指學術論文、期刊…等資源。
適用版本:無限制者可選擇「自編」或「部編」。
授權方式:請詳閱創用CC授權規範後選擇其中一項,建議選擇「創用CC-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相同方式分享 3.0台灣」。
適用領域:可複選。
適用年級:可複選。
作者:預設指定「登入者」為「作者」。若為多人創作,至多可新增至三位作者,該資源的編輯權限會歸屬於「登入者」,但成果會歸屬於「各作者」。若為協助他人代傳,可將第一位「作者」刪除後,更換成其他作者,該資源的編輯權限會歸屬於「登入者」,但成果會歸屬於「各作者」。
描述/摘要:資源類型為「教案」與「教材」者請簡要描述資源;資源類型為「著作」者,請填寫文中摘要。
關鍵字請至少輸入一個關鍵字
上傳檔案:單一檔案請直接上傳,多個檔案請先壓縮成一個zip後上傳,檔案限制500MB以內
填寫完成後點選「確定送出」。

※註:大檔案容易因上傳時間過久而失敗,上傳前請先確認網路狀態。

6、返回「資源列表」後即出現方才新增的資源,此時狀態為「編輯中」,可再點選「管理」來修改。

7、資源管理可針對尚未送審的資源進行內容修改,例如更新原已上傳之資源,可點選「刪除檔案」後,重新上傳。本處任何異動後,必須點選「更新」資料才會正式異動。
8、資源編輯或更新完成後,須執行「送審」才會列為本站正式的教學資源。「送審」前除作者外,其他用戶無法瀏覽該資源,也無法採計為校內成果或參加積分審查。請務必點選
「送審」

※註:內容若更改過,請勿直接按下送審,需先按下「更新」,成功更新後,才能「送審」資源。

9、點選送審後,會列出目前可以送審的活動,
其中「直接分享我的資源,不須經過審查」為永久常駐項目,選擇此項後,代表不須經過審查,就可以直接將作品分享出來。其餘為目前接受送審的活動,請確認要送審活動後點選「送審」

※註:「送審」只是彙整資源的字面意義,正式評審或評分請參照各活動簡章說明。

10、承上,若為其他單位辦理之活動或成果彙整,例如輔導團資源專區等,請送審到該團專區,以備該團特定人員審核作品(審核作品教學)。

10、因送審後該資源不能再修改,若確認無誤請點選「確定送審」。

11、送審後的資源,狀態會顯示為「審查中」;若審查通過則會顯示為「通過!」;若審查不通過則會顯示為「退件」。「退件」經作者修正後可在審查時校內重新進行「送審」

12、只要送審後符合「直接分享我的資源,不須經過審查」,與「送審到某活動,經審核通過後」,則您分享的資源就會被發佈到網站,可透過「教學資源/資源查詢」搜尋。
13、如果是參加某活動所送審的資源,可以透過「活動名稱」找到該專區所有的資源。

附錄一、開設專區或活動

1、僅教育局認可的單位可申請。
2、申請者應提具左側欄位資料,其中「指派活動管理員」為申請者本人。

3、除上表資料外,尚須指派額外1∼2 位審查作品人員,活動管理員為預設審查員之一。

附錄二、審核作品教學

1、僅通過認可的人員可執行某專區或活動下的資源審核。
2、進入某專區或活動的資源審查列表,瀏覽作品後勾選「審查」,再點選「通過」則此資源就會被發佈;若點選「退件」則此資源會退還給作者。